二、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严禁高空作业,违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禁无证从事电气、起重、焊接作业,违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四、严禁无证上岗或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违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动火作业,违者应解除劳动合同。
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入受限空间,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无证从事压力容器作业,违者将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严禁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离开岗位,违者将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禁放射源、爆破器材管理人员离开岗位,违者将给予行政处分并离岗培训;造成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企业,除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