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0米的设计条件适用于城市除高速公路以外的一般道路,大型混合车道设计速度低于60km/h,或者小型专用车道设计速度高于60km/h;以及城市道路交叉口和大型混合车道的出口车道。
3、3.25米设计条件,适用于城市一般道路的小型汽车车道;或者重建交叉口小型汽车车道出口车道的最小宽度。
4.3.0m的设计条件适用于新建交叉口进口车道小型汽车车道的最小宽度,或改建交叉口进口车道大型混合汽车车道的最小宽度。
5.2.3-2.8m的设计条件适用于改造交叉口入口车道用地受限时的最小宽度。
6.高速公路收费站每车道宽度2.5米。必要时必须设置3.5米以上的超宽收费车道,保持宽度通畅。
车道宽度(Lane width)车道宽度(又称标准车道宽度)是指一列车辆在道路上安全舒适行驶所需的宽度,包括设计车辆轮廓的宽度和交叉、超车或平行行驶所必需的额外宽度。
国家对每条机动车道的宽度都有一个标准,三级以上多车道公路每条机动车道的宽度为3.5~3.75米。中央隔离带没有统一标准,要因地制宜。简易水泥中央隔离带宽度为一米(中央隔离带两侧白色实线之间的距离)。如果是中央绿化隔离带,宽度没有统一的标准,有些“形象工程”的路可以有几十米宽。
城镇之间的高速公路一般不设人行道(通常只有在穿越市区路段时),必须在城市主干道上设置人行道。根据实际交通情况,城市主干道人行道一般至少3米宽,宽度可达15-20米。红线26米的一级公路,一般是这样的:双向六车道18米,中央隔离带1米,两侧路肩1.5米,共计3米,其余两侧设置排水沟等配套设施。一级城市主干道红线80米一般可分为:双向八车道28米(城市主干道每条机动车道3.5米),中央绿化带5米,两侧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绿化带3米,共6米,两侧非机动车道5.5米,共11米,其余30米两侧人行道,共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