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用实际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为实现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因此,深刻理解和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向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任务。
志愿服务的普及程度衡量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志愿精神在社会中的培育和实践,记录着文明和进步的足迹。志愿精神在当代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促进了中国和谐,滋养了中国精神,成为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
扩展数据:
志愿服务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共服务意识是奉献理念的时代呈现,是志愿精神的最好体现。随着志愿行动在中国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人在奉献中进一步认识到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和社会责任,更加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民主参与公共管理,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2.友谊的概念超越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差异,没有收入水平的平等的爱。社会成员具有友好的道德情感,这是激发志愿者精神形成的重要动力。
3.推动志愿服务繁荣发展,要尊重人们认识规律和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全面参与和投身其中,在志愿服务的汹涌大潮中充分弘扬志愿精神,努力构建大力弘扬志愿精神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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