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成员9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学研究生6人。自2000年以来,兰考县检察院连年获得全市系统业务综合考评先进位,被评为“开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被省院命名为“五好检察院”、“全省人民满意检察院”、“省先进检察院”、“基层院建设示范院”,被省院授予“河南省维权示范岗创建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等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2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示范检察院”。
兰考县检察院位于焦精神的发祥地。近年来,大力弘扬焦精神,立足实际,扎实工作,以“求实、创新、规范”的方式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走出了一条具有兰考特色的建设发展之路。
以焦同志为榜样,该院党组大声提出“干警要向队里看齐,队里要向班长看齐”。带头办案的是院领导,敢打坏脸顶住办案压力的是院领导,警员有难时第一个伸出援手的是院领导。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全体干警面前树立起团结奋进、勇于创新、富有号召力的领导班子形象。
地处焦精神发源地的兰考县检察院将其视为“医院之魂”,坚持不懈地开展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勤政创业教育;贯彻“终身学习”的理念,在全市率先提出建设“学习型检察院”。2005年,我们树立了反贪领军人物付等三个先进典型,以“检察官讲坛”等丰富多彩的生动活泼的活动,提高了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目前全院89%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队伍整体结构得到了全面优化。在经费短缺的情况下,干警们义务劳动500多次。2005年5月,占地15.3亩、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设施齐全的现代侦查技术指挥通信大楼和计算机局域网投入使用,检察保障和科技检验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在工作中,他们充分认识到坚持工作创新是实现自我超越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在创新理念的推动下,兰考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量化动态管理考核机制、职务犯罪预防规范化管理、纠正超期羁押提醒督促制度、“四项措施”规范初查案件、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等一系列创新工作,全面推动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
兰考县检察院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始终以“五个一”标准和“四个四”承诺接受来访求助。三年来,处理信访案件38件,群众满意率100%。是开封市检察系统自2000年以来唯一一个不参与巡视的单位。实证材料《兰考县医院进京上访多年不涉检的八字实践》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无论是检察工作,还是涉及全县大局和人民利益的急、难、苦、险工作,兰考县检察院都认真做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受到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通许县医院位于开封市通许县。该县东邻祁县、兰考;西与魏接壤;北部的开封市;南与扶沟县相邻。通许县总面积767平方公里,辖冯村、大岗里、黄愚庙、城关镇、连城、竖岗、孙颖、底格、朱砂、长治、四所楼、李庄等12个乡镇。到2005年底,全县总人口为58万。
医院成立于7月8日,1979。目前设有政治部、反贪局(含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办公室、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申诉控告检察科、检察监督科、刑事技术科、司法警察大队、财务管理科等部门。全院干警61人,其中干部59人,职工2人。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检察委员会委员7人,检察官28人,书记员10人,法警2人,研究生2人,本科毕业生38人,专科毕业生21人。
在党委书记、检察长曹阳的带领下,通许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思路。一直致力于三项重点工作:一是通过有效的立案、侦查和起诉,打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渎职等职务犯罪,积极推行预防措施,预防和杜绝职务犯罪;二是通过对侦查部门提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从而有效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三是发挥检察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其他诉讼活动,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通许县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一直以积极主动的姿态,不断及时调整工作策略,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在县委和开封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被省院评为“五好基层检察院”;连续多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标兵”先进单位;2006年,我院“案件信访风险评估系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并向全国推广。
目前,我院正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活动的东风,努力以新的精神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祁县检察院位于祁县城西经一路。正式干警73人,其中检察长、副检察长8人,党员11人。设有14个科室,占地面积15亩,办公、办案、技术室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电脑35台,办案车辆15辆。
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CPPCC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我院全体干警坚持以“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和全县工作大局,抓好三个方面(即抓好办案、抓好队伍建设、抓好案件质量、抓好业务管理),努力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执法规范化、事务管理科学化、检察保障现代化、绩效考核制度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淇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荣获“市级先进检察院”称号“尉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现由1名检察长、7名副检察长、1名政治部主任、1名纪检书记组成,由政治部、办公室、行政部、纪检部、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部、申诉控告检察部、职务犯罪预防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官80人,其中检察官75人,工人5人。检察官50人,占检察干警的66.7%。在所有检察官中,本科以上学历53人(研究生3人),占66.3%;法律专业66人,占82.5%。处理此案的警官符合《检察官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干警中正科级干部11人,副科级干部9人。
2006年5月6日,我院“两房”正式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近7000平方米,征地32亩,实际占地25亩,总投资800多万元。它是一座高科技含量的综合建筑,集商务用房和技术室于一体。大楼配有较为先进的检察局域网、视频电话会议同步收听收看系统、远红外安防监控系统、业务计算机远程通信系统和侦查指挥控制系统、中央空调、多功能会议厅和办案办公设施。“两室”建设的顺利完成,极大地改善了办案环境和条件,增加了侦破案件的科技含量,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
新址位于该县北部行政区的中心。前门左侧是县委、县政府所在地。前门东南侧是一个占地100亩的大广场。门前的东西向道路将穿过徐凯和威威公路,这是一个很好的办公空间。
尉氏县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自2003年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基本建设纲要》,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以“形象建院、成果建院、机制兴院、科技强院”为基本思路,按照“办精品案、创工作特色”的工作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在全市检察系统工作评比中,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排名第一,连续三年被评为市“先进检察院”,先后荣获省“先进检察院”、省文明单位、省先进卫生单位、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严打”先进集体、市“规范执法、促进执法公正”先进单位、省纪检监察。在县委政法委组织的问卷调查中,连续两年被人民群众评为社会形象最佳的政法单位。被尉氏县县政府评为三等功,最近又被市医院推荐为省医院评为三等功。75人受到省市检察院、市委、县委表彰,21人受到省市检察院、县委表彰。开封市顺河人民检察院位于开封市东北角,苹果园南路5号,靠近河南大学东校区。全院现有检察干警49人,其中在职研究生5人,本科学历40人,专科学历4人,检察官35人,助理检察官2人,书记员6人,法警3人。顺河人民检察院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查处了一大批有影响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确保了一方平安。在现任检察长刘伟的领导下,该院坚持改革、创新、奋进。从完善机制、科学管理、加强学习入手,努力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办案力度。各项业务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位居全市第一。该院还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层层签订岗位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了完善科学的考核机制。2003年至2006年,连续四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职业责任教育周”、“创四型带四课”、“创两强”、“八荣八耻”活动,以多种形式集中干警,该院克服重重困难,于2005年初申请国债654.38+0.5万元,建成了面积3000多平方米的六层复式办公楼,完成了“两室”任务,建立了电子监控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会议中心、计算机局域网等先进技术设备设施,为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顺河人民检察院是副县级。该院领导班子成员8人,其中:党委书记、检察长1,党委副书记1,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政治部主任1。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反贪局、渎职侵权检察部、申诉控告检察部、人民银行部、检察监督部、职务犯罪预防部、监察部、政研室、财务策划部、技术部、法警大队。
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三级规范化检察院、省五好检察院、省文明单位、省先进卫生单位、省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省文明接待室、市先进检察院、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市检察系统“两院”先进单位等20项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设在开封市书店南街鼓楼区政府大院。它成立于1978年。目前拥有工作人员51人,检察长5人,纪检组长1人,部门12人,其中检察官40人,助理检察官2人,法警3人,行政工作人员1人。
2003年以来,在当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鼓楼区医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一级标准化检察室、省“五好标准检察院”、省先进卫生单位、省“优秀司法警察队伍”、省“调研组织奖”、市文明单位标兵、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先进检察院、市先进宣传单位等集体荣誉,一大批干警荣立战功受奖。金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9人,干警52人。(党员46人,检察官36人,法警5人,书记员1人,技术专业人员3人,无法律职务人员7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生34人,专科16人)。
13个部门,包括:办公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渎检科、检察科、技术科、民政科、监狱科、监察科、政治部、法警大队、开发区检察院。
办公用房1479平方米,其中技术用房270平方米,办案用房400平方米,办公用房809平方米。配有监控和局域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2005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五型”党支部、“区人民满意政法”称号。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机关编制13人,其中在职干警50人,离退休人员13人,班子成员7人,其中李少飞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4人,纪检组长1人,政治部主任1人。在职干警中,检察官32人,书记员3人,法警5人,其他干部6人,工人4人。党员干警40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学历37人,平均年龄35岁。是一支以党员为主体的朝气蓬勃的巡视组。
近年来,全院一班党员团结干警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奋发图强,争创一流,使我院获得了诸多荣誉:我院先后被评为全省五大基层医院之一,全省卫生先进单位,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先进单位, 市扶贫先进单位,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法制教育依法治区先进单位,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先进单位,区先进党支部。 此外,该所公诉科获全省公诉规范化单位称号,所控所申科获省级文明接待室称号,该所反贪局获市级青年文明号、文明标兵称号,30余名干警受到表彰50余次。
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院检察工作。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我院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察保障、信息化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和形象建设,精心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06年龙亭区人民检察院编制44人,其中48人,50岁以上8人,40-50岁13人,30岁以下12人,其中本科学历38人,检察官28人,占总数的58%。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官22人,占总人数的78.5%。
龙亭区检察院位于龙亭区北仁义胡同12号,占地约9分,办公、办案、车库总面积930余平方米,车辆6辆。开封县人民检察院位于开封县城关镇祥符大道南段。拥有干警63人,班子成员8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6人,政治部主任1人,检察委员会委员13人,检察官52人,法警4人。研究生3人,本科生48人,专科生1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80%。有14个厅、局。办案车辆17辆,办公用房16亩以上,办公用房3500平方米,其中办案用房1270平方米,专业技术用房530平方米,办公用房1700平方米。数据机房已建成为中心,辐射办公楼,并能与外界连接,节点数达到65438个。近年来,医院通过政治检查、质量检查、绩效检查、机制检查、形象树检查、基层医院建设和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连续五年被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开封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授予“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开封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严打”先进集体,“五优”检察院,“五好”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