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常把人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是上流社会都是皇室官员,第二是僧侣、工匠、医生等等。第三种人是下等人。
关于脏活有很多种说法。一般是“一个玩家,两个推手,三个乌龟,四个乌龟,五个剃头,六个搓背,七个妓女,八个小偷,九个打击”。还有一种说法是“一个巫师,两个妓女,三个神,四个梆子,五个剃头,六个吹手,七个表演者,八个街头妓女,九个卖糖的”。
所以如果我们粗略的看一下这个分类,可以发现其实有三种低收入学生。首先是苦力。古代劳动力最不值钱,没有任何技能的人只能靠苦力挣钱。
所以剃头、洗澡、当官、卖糖的人,都是靠自己的努力才能完成的工作。而这将会被上层社会所排斥。被分到最低的班级。
第二个是骗子。比如女巫都是骗人的。基本上就是靠嘴皮子招揽生意,但这种魔女不可信。古人对这种是非常忌讳的,所以分到了最低等。
第三种是道德观低下的人。比如妓女和乌龟。妓女就不用说了,龟指的是在妓院工作的男人,贼就是贼。这是最被人看不起的,自然也被归为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