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矛盾纠纷预警防范体系建设得到加强,社会稳定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加强预警、调查、化解三大新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稳定工作体系。20xx年,我街道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依托街道基层综治调解组织,广泛动员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收集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相关情报信息。
加强了信息汇总和研判工作。今年以来,我街道重点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和敏感问题进行预警,确保不遗漏任何影响稳定的因素,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及时信息和有效依据。
二、加强调度室建设,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街道大力加强调度室和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了品牌、场所、登记、档案、人员,要配齐、全覆盖。建立了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的矛盾调解保障机制,积极落实专项资金,努力提高基层矛盾调解的活力和成效。今年共发生矛盾纠纷101起,其中重大案件7起,排查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
今年重点开展了“三个矛盾纠纷排查”:一是加强了对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等土地征用、景观大道征地过程中可能形成的重大群体性问题的排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对重点人员和场所进行监控,化解相关矛盾,有效防范各类公共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对困难群体稳定性的排查。重点排查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失业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困难群体的矛盾纠纷,做到苗头把握、及时控制、妥善处理。
三、加强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街道严格落实日常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精心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定期与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实现了每周一报。在特定时期和重大节假日,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认真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认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周会,不断拓宽调处工作领域。
完善情报信息反馈机制,严密掌握影响稳定的纠纷动态和苗头,做到一月一调研、半月一汇报。以排查活动专题报告为重点,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敏感时期每天报告一次,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纳入综治责任制考核范围。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考核奖励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制度,全面抓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范畴。
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学习培训机制,把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培训,重点培养骨干人员,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的调解能力和业务素质、工作水平和调解能力,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今年以来,我街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全面、准确、客观地宣传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六五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村民的守法意识。
按照综治委《关于建立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纪要月报制度的文件通知》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镇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宣传教育、完善制度、消除隐患、集中排查、综合整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镇半年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矛盾纠纷调查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构建新形势下的防控体系,加强治安防范,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全镇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起,成功调处2起,其余3起正在积极调处中。北京市没有发生异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安全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深化取得良好成效,为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机制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镇委、镇政府讨论,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纪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担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来自相关部门。
在11村委会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组长,其他村干部相互配合,轮流开展防治工作,形成了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局面。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安全防控网络,防控体系以镇村为主,村委会为辅;坚持日巡、夜巡、假日巡“三必巡”原则,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通过资源整合,在各村委会建立了10余人的民间调解队伍,通过镇综治工作中心的业务技能讲解,全面提升了民间调解队伍的工作能力。网络建设和人员配备的不断完善,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群体的整体水平,对平安和谐创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加大宣传力度。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研究综治工作,定期对村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既提高了防范意识,又警钟长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宣传教育。活动过程中,紧紧围绕“强化防范意识,促进稳定发展”这一主题,采取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印制宣传资料、村村通播宣传等多种有效宣传手段。
3.重点培训。工作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动各企业、村委会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各项制度,立足事故预防。以工作培训会的形式,加强镇直属单位和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的培养。上半年,召开了4次矛盾纠纷培训会。
(三)集中整治,严格执行违法处理。
同时,加强基础建设工作,严格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注册监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地段、新农村建设工地、重点经营者逐一排查。如果存在安全问题,我们会及时整改。对存在隐患的企业和施工单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督促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生产。上半年以来,全镇组织相关人员开展集中安全检查3次,不定期重点检查2次,开展违法治理专项整治2次,深入镇市场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地段、重点河段消除一般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了我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稳定局面。
二、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
(一)主要矛盾
上半年以来,我镇矛盾纠纷主要体现在土地、林地、水利、资源权属上。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土地开垦和林地耕种的认识加强,对土地的关注度也提高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很多与土地的纠纷。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历史遗留的一些问题,更重要的是一块陆地边界的四个边界的划定存在重叠和重合的问题。可能是相关职能部门职权交叉、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的。
(2)其他突出问题
我们镇在调查调解的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精神病人情绪失控,村小组没有重视。重点看护和法定监护人有时监管不力,有时精神病人闹事打人。希望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妥善管理。
三、表格分析及建议
(一)形式分析
目前,我镇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形式依然严峻,在排查调处过程中有时显得力不从心。由于权限的问题,工作有点耽误,衔接不到位。与相关部门合作时,人力物力也捉襟见肘。特别是在公路建设中间,农村土地权属登记存在很大问题。届时,因土地纠纷引发的案件数量将会增加。要及时做好准备,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严重事故。
(2)意见和建议
1,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存在资金难的问题,很难把工作做深做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规章制度过于繁杂,责任难以落实到位,镇里难以依法落实;
2.交叉分工导致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合作无序,管理脱节,需要进一步向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转变;
3.领导干部要发挥积极作用,把相关责任落实到位,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统一。
31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镇司法所的正确指导下,我村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网络,完善各项制度,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发挥协管委的维稳作用,化解了一大批基层矛盾纠纷,实现了“四无”村居目标。一年来我村调解调查情况如下:
第一,稳定机构,完善网络。20XX年以来,我们利用“六五”开局之年,及时调整充实村调解委员会,将10多名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中青年人员补充到调解队伍中,进一步完善了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十名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目前全村有19调解组长,36名调解信息员。通过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两个能力”(调解民间纠纷的能力和制作调解协议的能力),实现了“四快”(信息掌握快、信息到达现场快、处置措施采取快、报告反映快)。
二是细化措施,及时调解。一年来,我们始终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环节。坚持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随时排查相结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了解全村矛盾纠纷动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一年来,共排查调处邻里、宅基地、排水、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纠纷5起,调解交通事故纠纷2起,调解成功7起,实现调解率100。做到预防为主,对出现的问题及早消化;教育先行,重点对象及早转化;调解为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基本上小纠纷不离组,大纠纷不离村。
如20XX年8月,1组郭文珍与3组郭文东因宅基地间隔大小发生纠纷。双方互不让步,发生激烈争吵,各纠集10余人,手持刀棒,准备交火。一场恶性群殴即将发生,情况十分紧急。由于我们提前掌握了事件动态,该委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事态扩大,并邀请双方到村委会进行调解和劝导,通过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解决了纠纷,促使双方达成搬迁协议,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完善制度,责任落实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坚持实行定期排查调处制度、协调会制度和责任区立案制度。对群众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两委干部负责,群众限期负责,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同时,紧紧依靠乡镇司法所的支持和指导,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院、法庭的联系,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20XX年,我们与司法机关、派出所做好衔接,及时沟通,判决了7组郭坤荣、郭先谋、1组郭、郭两起道路交通纠纷案件,维护了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协议的效力。
四是全力化解和调解矛盾纠纷。按照抓源头、抓苗头的思路,关口前移、重心微移,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将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重点人员、热点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矛盾纳入视线,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对“急”、“大”、“难”的矛盾纠纷,实行问题协调领导包,对每个问题落实“一套解决方案、一个领导包、一个工作班子”的要求,逐一落实责任,采取行政、经济、司法、教育等手段,力争逐步破案。
第五,加强培训,注重质量。几年来,我们按照司法部、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和省市县乡的要求,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夯实了村级调解工作的基础。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年度培训及农村司法、综治、信访、党建等部门的理论业务培训。村里坚持用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代替培训。通过培训,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明显加强,调解能力和素质明显提高。
第六,加大投入,创造条件。一年来,我们利用新农村建设的有利时机,加大了对村里基础设施的投入。几年来,我们采取“三分”办法,完善村委会办公设施,实行“七上墙”,做到“五有四落实”,确保了村调解委员会具备基本工作条件,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年来,我村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村级资金缺乏,协调委员会建设仍然滞后,调解组织仍然薄弱,要求上级部门加强对基层协调委员会建设的支持。第二,目前村级民事纠纷的矛盾越来越复杂、多样化,容易激化。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调解主任的工作在某种程度上是危险的。要加强宣传,化解村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