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指出的是:
1.参合农民首次在此类医院住院的,按上述待遇报销;再次住院不予报销。
2.在这类医院住院不执行保障政策,也不享受重疾保险的补偿。
3、本县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时,不得参与患者就诊。
扩展数据: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根据文件规定,起付线按住院费用总额的20%计算(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最高1000元)。保单报销比例为65%。
参保患者出院后,由本人或家属将住院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或加盖原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出院记录原件或加盖原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患者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患者银行卡或存折原件送当地乡镇卫生院报销。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新农合制度外预警医院名单及补充政策
萧县人民政府-省外非预警医院住院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