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是根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与其他税种不同,城市维护建设税没有独立的征税对象或税基,而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两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为基础,与“两税”同时征收,本质上是附加税。
扩展数据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并缴纳“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凡缴纳“两税”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10、12、1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缴纳环节决定了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只要在商品生产和消费流通过程中缴纳了增值税和消费税中的一项,城市维护建设税就应以此税为基础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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