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南》是我国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也是认识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遵守法律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为行为准则,遵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保险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服从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3.遵守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
4.遵守所属机构的管理规定。
诚实信用
5.在执业的各个方面和环节遵守诚信原则。
6.在执业活动中主动出示合法执业证书,如实告知客户本人或本人所属机构与保险公司的关系。
7.客观、全面地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相关信息,如实告知附属机构与保险相关的客户信息,以免误导客户。
8.向客户推荐的保险产品要符合客户需求,不要强迫或诱骗客户购买保险产品。当客户拟购买的保险产品不适合客户需求时,应主动提示并给予适当建议。
专业才能
9.取得法律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后,方可执业。
10.加强业务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1.参加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和附属机构组织的考试和继续教育,使其不断适应保险市场对保险代理人的要求。
一切为用户服务
12,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专业服务。
13,不影响客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举止文明,始终保持职业形象。
14.在实践中积极避免利益冲突。如果无法避免,应向客户或附属机构说明,并确保客户和附属机构的利益不受损害。
勤奋认真
15.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努力避免实践中的错误。
16.忠诚服务不侵害附属机构利益;认真履行对所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接受所属机构的管理。
17.不得挪用、侵占保费,不得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权限或附属机构的授权。
公平竞争
18.尊重竞争对手,不诋毁、贬低或负面评价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及其从业人员。
19.靠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进行竞争,竞争手段合法合规合法。不以行政强制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开展业务,不向客户给予或承诺保险合同以外的经济利益。
20、加强业内人士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共同进步。
保守秘密
21.对客户和附属机构的保密义务。
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利益,提高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准则》。
《指引》所称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或者在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兼职保险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应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密。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或者在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和兼职保险代理机构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人员。
保险代理人因类型不同,业务范围也不同。
保险代理机构的经营范围是: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协助保险公司查勘理赔损失。
兼职保险代理人的经营范围是:销售保险产品,收取保费。
个人代理人的业务范围是:财产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人只能代理家庭财产保险、个人交通运输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