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的原因有哪些?弱视的类型有哪些?疗效如何?
引起弱视的原因很多,可以归纳为:儿童斜视、远视、近视、散光,先天性白内障,重度上睑下垂,先天性视觉中枢和视神经发育不良。
弱视有多种分类方式,可分为:
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斜视,伴有弱视,但无眼底异常。目前认为这是因为斜视引起的复视和视力障碍使患者感到极度不适。大脑的视皮层主动抑制来自斜视黄斑的视觉冲动,这只眼睛的黄斑功能长期受到抑制,产生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结果,是继发性的,功能性的,所以是可逆的,预后很好。然而,偶尔少数原发患者即使在积极治疗下,视觉功能也没有明显改善。
各向异性弱视:由于双眼黄斑形成的物像清晰度不等,即使屈光不正得到矫正,屈光不正引起的物像大小仍不等,导致双眼的物像难以或不可能合二为一。视皮层中枢只能抑制屈光不正的较大眼睛的物体像,时间长了就会出现弱视。这种弱视也是功能性的,因此是可逆的。
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儿期,由于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上睑下垂挡住瞳孔,光刺激不能充分进入眼球,剥夺了黄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导致功能障碍,出现弱视。
先天性弱视:发病机制尚不清楚。来自…的
努尔登推测,新生儿经常出现视网膜或视路出血,可能会影响视觉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先天性弱视继发于眼球震颤。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好发于未配戴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患者。他们的双眼视觉相等或相近,屈光不正性弱视多见于远视。这种弱视不会引起黄斑功能抑制,因为双眼视觉相似,双眼物体和图像的融合没有障碍。所以戴上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力是可以逐渐改善的,不需要特殊治疗,但是需要很长时间。
表面上看,以上五种都是弱视,但在发病机制上有本质区别。斜视和屈光参差性弱视对双眼的光刺激是相同的,双眼黄斑参与视功能的发生和发展,所以预后良好。而形觉剥夺性弱视是由于婴幼儿时期对视网膜的光刺激不足,参与视功能发育不足而导致的弱视,不仅视力低下,而且预后不良。单眼障碍的后果比双眼障碍更严重。因此,婴幼儿因眼部疾病遮盖眼睛时要注意,避免形成剥夺性弱视(尤其是6个月内的儿童)。
综上所述,先天性和形觉剥夺性弱视预后较差。屈光不正、斜视、屈光参差性弱视预后良好,关键在于早期发现,及时正确治疗。大部分视力可以提高,获得正常视力的可能性相当高。
详见刘东光教授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