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农村的生产关系和有关政策,规定农村人民公社三级所有制,以队为单位归自留地,开放自由市场。
(2)减少城市人口,精简人员。
(3)缩小基本建设规模,缩短重工业战线,充实轻工业,保留重点项目。
(4)减少财政支出。
(5)稳定市场价格,对部分消费品实行高价政策。
(6)改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加强专业合作。
(七)制定适合当时情况的教育、科学、文学、艺术的具体政策。
2.八字方针是我国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之初提出的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即“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这一方针源于1960年7月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当时中央提出调整国民经济。李富春同志在研究1961国民经济计划时,提出要把“调整、巩固、提高”作为基本精神。8月底,周恩来总理在听取了国家计委领导小组的汇报后,建议在“调整、巩固和提高”之后加上“大幅度”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