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借右贷,但反映会计要素变化的借贷性质并不固定。采用借贷记账法时,对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记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须等于账户贷方记录的金额,即“借贷必须相等”。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会计等式为记账原则,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扩大到记录财产物资的增减和计算经营损益。
借贷记账法的主要原理
1,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同时增加,资金总额增加。对于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为资产科目的借方,另一方面也要将相同的金额登记为负债或所有者权益的贷方。
2、资产负债或所有者权益同时减少,资金总额减少。对于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也要将相同的金额登记到债务或所有者权益的借方。
3、营业收入增加,一般会导致资产和收入同时增加,资金总量增加。对于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为资产科目的借方,另一方面也要将相同的金额登记为收益科目的贷方。
4.营业费用一般导致资产减少,费用增加,资金总量不变。对于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把发生的金额登记到资产账户的贷方,另一方面也要把同样的金额登记到费用账户的借方。
5.资产内部项目相互转化,即两个项目增减时资金总额不变。对于这类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将发生的金额登记为一个资产账户的借方,另一方面也要将相同的金额登记为另一个资产账户的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