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扣留了事故车辆,拖车费由交管部门支付。在行政执法范围内,拖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交警不扣留车辆,拖车费由当事人自行支付。拖车费是疏通交通,拖走车辆的相关费用。一般负责拖车的有:交警部门、拖车服务公司和保险公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执法机关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扣留车辆的。因收集证据需要,依法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
3.发生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离开现场而不离开,造成交通堵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