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婚前怀孕,再说同居。现在的男生女生思想开放,婚前试婚同居也很普遍。这不是特殊现象。但是,有必要明确一点,既然我和某人同居了,或者婚前试图结婚了,如果导致怀孕,我也不能怪别人,更不用说道德和法律了。作为一个女生,我应该爱自己吗?如果我们没有住在一起,没有发生性关系,或者没有采取一些保护措施,这种情况还会发生吗?
当初种下了事业,现在怀孕了,结出了果实。这能怪谁呢?而且,结婚一定是两家人商量的结果,也要看小两口是否合得来。如果他们相处得好,他们就会结婚。换句话说,结婚意味着两个人组成一个家庭,彩礼只是附属品。先抛开怀孕和婆婆不给彩礼不说,也不要糟蹋婚姻。有彩礼就结婚,没有彩礼就不结婚。这是做生意。如果是这种心态,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彩礼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门婚事肯定是办不成了。
但问题是我现在怀孕了。如果不马上结婚,可能会怀孕几天以上,没办法打掉。孩子只能生,育儿问题也难。而且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索要彩礼是违法的,但是也愿意打。如果你婆婆或者你老公主动给彩礼,那么女孩家也可以接受,但是主动要狮子就不对了。
而且现在的问题是,因为婚前生了孩子,要马上结婚,索要的彩礼超出了婆婆的预期,所以婆婆会不同意,再加上怀孕,形成了僵局。
其实如果我们客观分析这件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说一些建议。首先,婚前怀孕,需要马上结婚,给孩子一个名分,给自己一个名分,要一些彩礼;婆婆就是不想给或者说你要的彩礼太好了,婆婆满足不了。再加上你怀孕了,婆婆觉得你不要彩礼就结婚了。因此,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条路。一种是不结婚,也不要彩礼,自己把孩子生下来。如果你觉得可以接受,那么该结婚的结不结婚,毕竟彩礼是你自己决定的。但如果你考虑到你的孩子和父亲的感受,那么该结婚的就应该结婚。
但我们毕竟是外人,不谈道德,只谈眼前利益。所以如果我们认为彩礼是必须的,就应该和婆婆协商。秉承劝和不劝的原则,我们还是希望你放弃彩礼或者少要一点彩礼,嫁给你爱的人,这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