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1979—1981年的“有计划的”宏观调控。
65438-0979年,中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进行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宏观调控。1980国家计委(以下简称“计委”)等部门以计划手段调整国民经济计划,下调各项计划指标,减少政府和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用行政手段减少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减少国防经费和行政开支;通过行政手段加强银行信贷管理,冻结企业存款,向企业出售48亿元国债。这些宏观调控措施迅速降低了总需求,抑制了通货膨胀,使经济增长率从1981回升到5.2%。
2.第二次:1985—1986“双紧”宏观调控。
1985实行“双紧”宏观调控:从紧的货币政策和从紧的财政政策。用行政手段控制基本建设规模、国民收入过度分配和物价水平。由于一系列调控措施,1986的经济增长率下降到8.8%,通货膨胀率下降到6.2%。这次宏观调控的特点是:一是宏观调控开始尝试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完善了以计委为核心的宏观调控格局,形成了计委、财政部、中央银行联合宏观调控体系。第二,宏观调控应以行政手段为主,经济手段为辅。通过行政手段减少基本建设投资规模,行政部门仍将加强对价格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制止乱涨价。同时,用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控制信贷投放和货币供应。
第三次:1989—1990“硬着陆”宏观调控。
65438-0989年,中央提出“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采取强硬的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总需求:严格项目审批等措施,压缩投资规模;对重要生产资料实行最高限价;坚持紧缩信贷的政策,央行严格控制信贷规模,一度停止了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并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和利率;坚持实行从紧财政,解决国民收入分配过大的问题;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坚决减少总需求的宏观调控迅速抑制了增长和通胀,经济实现了“硬着陆”。
4.第四次:“软着陆”宏观调控
这次宏观调控有四个内容和特点:一是改革与调控相结合。进行宏观调控体制改革,进行金融体制的分税制改革,明确中央银行的地位和任务,实现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分离,实现外汇管理的浮动汇率制,进一步形成计委、财政部门和中央银行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第二,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中央政府将现金发行控制在预定的控制目标之内,有效地抑制了通货膨胀。第三,合理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连续三次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同时严格控制货币供应量和财政支出的适度增长。第四,决策果断,调控适度,成效明显。在调控过程中,要坚持适度从紧、稳中求进的原则,不急于求成,保持宏观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宏观调控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经济成功实现了“软着陆”:既降低了通货膨胀,又保持了经济的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5.第五次:“鼓励或扩大”的宏观调控
面对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及时进行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扩大内需。一是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支出,发行国债,调节税收。在扩大需求的同时,有效改善了供给,加大了企业技术改造投入,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征收利息税。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既增加启动投资需求,又注重启动消费需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效扩大居民消费;不断改善投资环境,适时提高出口退税率,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保持对外经济稳定发展。
6.第六次:“未雨绸缪”宏观调控
从2004年到2007年上半年,中央政府实施了第六次宏观调控。针对宏观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粮食供求紧张、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货币信贷投放过多、煤电油运供求紧张等不稳定、不健康的问题,2003年底至2004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这次宏观调控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未雨绸缪。前五次宏观调控目标是经济增长率和通货膨胀率。这种宏观调控不是在经济过热、出现严重通货膨胀时的事后调整,而是在经济增长期间为防止经济周期性波动和通货膨胀或通货紧缩而进行的积极主动的宏观调控。
7.摘要
通过总结和分析前六次宏观调控的经验和得失,有助于我们从新的视角认识当前宏观经济运行的新特点和宏观调控。当前的宏观调控可以看作是第六次宏观调控的延续,也可以看作是第六次宏观调控的第二阶段。目前,中国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是从紧的货币政策和稳健的财政政策,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