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级官员几岁退休?传统上,副省级官员60岁退休,省级官员可以到65岁。省部级65岁:省部级党政正职65岁,但任期可以延长三年,所以大部分是68岁。兼任省委、自治区委、市委书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在67岁或68岁离开实权部门。
副省部级60岁:省部级副职65岁,但60岁后要安排在人大、CPPCC等“二线”。60岁副省部级离开实权部门,或退休,或转到人大某专门委员会担任闲职,担任政协某专门委员会委员、常委、主任,或转到“二府”某政府协会或群众团体,或转到某高校担任兼职教授,作为退休前的过渡。
法律依据: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第七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国家公务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退休:
(一)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七十九条国家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本人申请,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
(二)工作满三十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退休。
此外,中组部、劳动人事部1978《关于女干部退休年龄的通知》规定,年满55周岁,在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工作的女处级干部,因工作需要暂时没有合适接替人选,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动向任免机关申报退休年龄,经批准,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部级以下女干部55岁退休,厅级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可延长至6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