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原则
为了稳定供应商队伍,建立长期互利的供需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长期向本公司供应原辅材料、零部件和提供配套服务的生产企业。
二。管理原则和机构
公司采购部或支持部门负责供应商,制造部、财务部和R&D提供协助。
对于选定的供应商,公司与其签订长期供货合作协议,协议中详细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互利条件。
公司可以对供应商的信用等级进行评估,并根据评级实施不同的管理。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不合格则终止长期供货合作协议。
公司可以向备件供应商发放生产支持许可证。
三。供应商的选择和评级
公司制定了以下筛选和评估供应商水平的指标体系。
质量水平。包括:(1)来料良率;(2)质量保证体系;(3)样本质量;(4)质量问题的处理。
交付能力。包括:(1)交割时效;(2)扩大供给的灵活性;(3)样本的时效性;(4)增加和减少订购货物的批量容量。
价格水平。包括:(1)优惠程度;(2)吸收价格上涨的能力;(3)成本降低空间。
技术能力。包括:(1)先进技术;(2)后续R&D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技术问题材料的反应能力。
后援服务。其中:(1)零星订单担保;(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
人力资源。包括:(1)管理团队;(2)从业人员素质。
现有合作状态。包括:(1)合同履约率;(2)年均额外供给负担及其比例;(3)多年合作;(4)和谐合作。
在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级时,应根据形成的指标体系给出各指标的权重和评分标准。
筛选程序。
对于每一种物料,采购部都会在市场调研后提出一份5~10的候选供应商名单;
公司成立了由采购、品控、技术部门组成的供应商选择小组;
遴选小组对候选厂商进行初审后,采购部对厂商进行实地考察,双方共同填写调查问卷;
对候选厂商逐一打分,计算总分后,决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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