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享。不能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享。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全部亏损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二,详细分析
合伙企业经营出现亏损,合伙人退伙时未按照约定或者合理分担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企业债务的,仍对其参与合伙企业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三、企业利润如何计算?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